宜蘭縣頭城鎮衛生所性騷擾防治措施

1、 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性騷擾防治措施要點第29點規定,本局所屬各機關如另訂有相關申訴處理規定,從其規定;未訂有規定者,得準用本要點辦理(詳附件1)。 是以,本所準用前開要點規定(除第6點外)。

2、 本所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、傳真、專用電子信箱,並於本所網頁及公布欄公開揭示:

(一)電話:03-9771034 分機205

(二)傳真:03-9776445

(三)電子信箱:lmark558 @mail.e-land.gov.tw

附件1_11306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性騷擾防治措施要點(含附件) (1).pdf